捐100蚊, 但有10蚊到災民手里, 最終有2個災民因此而生存, 剩下的90蚊被稱為“行政費”。咁你幫唔幫?
“講心唔講金”意思是重心意大多於實際計較。偏偏現在的人是表面“講心唔講金”內里是“講金唔講心”。頭段表明這是一個成本效益不高的事, 但救人不是做生意吧! 因為你覺得救的人不多, 善款去唔到災民手里, 質疑災款去向,怕善心被利用, 深怕捐款給中國賑災, 會被貪官侵吞, 所以你拒絕捐款?
大家都應該明白, 內地並非缺錢, 而是欠缺清廉的制度; 內地並非缺完善的法制, 而是欠缺清晰的執行程序; 內地並非缺聰明的領導人, 而是欠缺願意合作的跟隨者。
檢討賑災程序, 唔係今日才討論的問題, 早於2000年開始的所有災難出現時都有人提起過。當人人見到賑災捐款的款項唔知去咗邊, 見到救災後剩下的大量物資時(仲要唔知點分發好, 最後搞到過期, 要送去垃圾堆填區), 大家都話要搞好賑災程序, 甚至認為要管理好各慈善&政府組織的 “金錢&物資”的捐贈。
問題係, 地區政府要如何管理呢? 成立個 “災難管理部門” , 去控制/計算各慈善&政府組織的“金錢&物資”的捐贈? 賑災善款如何使用才叫善用?
不少慈善團體為確保捐款運用得宜,會長期派員到項目地區進行監察,並定期公開交代,好叫捐款者安心。咁, 一個工作員的人工比幾多才叫合理? 比2-3萬(基本上, 這是有資歷人士的基本公價), 再加其他文書用品, 交通,住宿費用, 核數&評估報告等的開支。 之後捐款者會質疑“行政費過高”。
大家都心急去救人, 所以往往就彿略了呢D程序的重要, 往往認為: “仲要登記,等安排? 去救人啦, 我地身處當地, 身邊就有幾百十人等跟我地的援手, 我地有物資係手啊! 救得一時得一時,救得一個得一個啦!” 係的, 去到個個moment, 香港各民間團體都已經準備就緒&出發, 係唔會等官方的安排。而官方要捐贈“金錢&物資”, 就要通過民間好多查察。所以點解政府做野永遠慢過人, 而“災難管理部門”又唔成功囉。再加上部分中國人民素質的問題, “拎得幾多得幾多”, 而非 “分享,共度時更”。民間團體捐的是大家願意捐的款項, 政府捐的是大家本想用於本土發展的款項, 咁人民採取的態度就當然不一樣啦! 香港政府捐錢比中國政府, 點管當然是大家關心的問題。
其實大家有無比過時間中國去發展呢? 中國經濟急速發展的呢十多年, 整體的人民素質追不上經濟發展是很正常了吧。香港, 從小小的漁港到今日的大城市, 用了多少時間? 香港人的素質是如何培養而成?
4,50年前的香港, 人民的素質同今日的中國人差唔多嗜, 又貪污,亂丟垃圾, 窮的認中國人,討厭英國人;有錢的認係英國藉, 唔係中國人。我地7百萬香港人都用了廿多年的時間才慢慢成就今天, 點解就要14億中國人用10年時間提升人民素質至世界水平?
我成日覺得中國香港係共生的, 善意的批評係可以的, 互補長短才是大道。當然, 我都知道大家好難忍, 一時的過失可以包容忍讓, 但當日日時時地地都要忍, 人人都會爆煲啦! 但, 只係鬧, 功效又唔大喎。最終, 仍是要內地的朋友醒悟, 人民互助監察, 給予政府壓力, 加強 “執行制度”, 用制度解決。